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资阳市临时占道停车充电站项目(娇子大道交通局外)、资阳市临时占道停车充电站项目(雁江)代理机构比选,比选人为资阳瑞雁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
2.项目概况与比选服务范围
2.1 项目名称:资阳市临时占道停车充电站项目(娇子大道交通局外)、资阳市临时占道停车充电站项目(雁江)代理机构比选
2.2服务范围:仅限本项目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服务
2.3 项目地点:四川省资阳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9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3.9.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如贵公司有意参与比选,请于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至资阳瑞雁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三贤路三十六号吴家院小区茗苑地块1幢1(F)5-1号)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申请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资阳瑞雁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三贤路三十六号吴家院小区茗苑地块1幢1(F)5-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6.比选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资阳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http://zycjtzjt.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资阳瑞雁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三贤路三十六号吴家院小区茗苑地块1幢1(F)5-1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26018566